安理观法
法规观察丨能源领域法规资讯半月刊(2026年9月下旬)
作者:刘毅 易李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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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


1.国家发展改革委《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yyglxxbsgw.ndrc.gov.cn/htmls/article/article.html?articleId=2c97d16b-9ff0098a-01a0-6c3a23f0-0013#iframeHeight=804


近日,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售电公司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4日。


2.《有色金属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规范》等10项行业标准报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e411ca9f9823415db639b83a9869da25.html


2026年9月18日,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有色金属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规范》1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液体香皂》等6项轻工行业标准、《压剪试验机》等2项机械行业标准、《纺织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规范》1项纺织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03d6631242cd45c5bef6e8d62571beff.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8日,为规范氢能装备制造行业发展,促进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提升,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21_717221.shtml


2026年9月21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应急管理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


5.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609/t20260922_1170492.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2日发布的新闻,《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6年9月3日由生态环境部2026年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决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0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等11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决定》拟废止《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8号)、《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6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环境监察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1994年3月2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证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4号)等17件规章。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

链接:https://f.mnr.gov.cn/202609/t20260924_2939239.html


根据自然资源部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20日,《“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国办函〔2026〕84号,以下简称《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


《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指出,用地用林用草用湿用海联动审批的“一件事”,以地方推进为主。


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为以下事项的“一件事”建议牵头单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及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核准时涉及湿地的征求意见;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审核;临时用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海域使用权审核、临时海域使用活动审批的“一件事”建议牵头单位为自然资源部门。


7.《矿山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4b96b44b651f41dfbc6ef99582c1c872.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23日,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矿山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2日。


8.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609/t20260928_1407859.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4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6年第47号,以下简称《规定》)经2026年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规定》适用于以发电为主且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规定》共7章41条,包括总则、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注册登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号)同时废止。


9.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链接:https://www.miit.gov.cn/gyhxxhb/jgsj/dzxxsnew/zcwj/art/2026/art_6c2161b398414389a1bcc655d2113fa0.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26〕220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如下:到2030年,我国新型电池产业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全链条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先进电极材料、新型电解质、高端辅材等取得新突破,新体系电池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全固态电池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长寿命锂电池循环寿命达到15000次,头部企业产品缺陷率达到PPB级。全场景应用生态加速构建,新型电池技术与清洁能源、用能终端加快融合创新发展,高效赋能智能终端产品迭代升级和汽车、船舶、航空、智能机器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领域电动化,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在电源侧、电网侧,以及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储能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深入推进,服务全球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规划》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全链条创新发展;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完善产业体系建设;四是提升产业科技服务能力;五是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对于储能电池的发展提出了如下要求:研发满足长时储能需求的长寿命、高安全储能电池;积极推进公共交通、重型货车、航空、内河船舶、农用机械等领域电动化,开展新型储能在智算中心和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创新场景应用;加强储能电池安全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全固态电池、大容量长寿命储能电池、高比能钠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储备一批高价值专利。


10.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609/t20260923_1174764.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23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指导各地采用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高效、规范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如下: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3.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4.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9.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12.中华环保联合会(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1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nr.gov.cn/gk/tzgg/202609/t20260929_2939427.html


2026年9月29日,为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起草形成《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该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按照“应分层尽分层”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导约束;做好海域使用论证;严格分层立体设权项目用海审查审核;规范分层立体设权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做好分层立体设权项目用海不动产登记;加强分层立体设权项目用海监管。


1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2026年精准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 助力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29_717910.shtml


2026年9月2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2026年精准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 助力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应急厅函〔2026〕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了2026年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针对性事故预防服务,助力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事项。


《通知》提出,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摸排所监管高危行业领域内应当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底数,及时建立基础台账,并同步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对新成立、变更或注销的企业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向保险行业共享。承保保险机构要加大事故预防费用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并确保投入到位。


《通知》对矿山行业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金属冶炼行业领域等高危领域开展事故预防提出了要求。


新闻类


13.自然资源部发布《中国海洋发展指数报告2026》

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609/t20260918_2938663.html


根据自然资源部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的新闻,该部于2026年9月17日发布《中国海洋发展指数报告2026》。


《中国海洋发展指数报告2026》显示,2025年中国海洋发展指数为132.3,比上年增长2.5%,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5%。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均海水产品占有量比上年增加0.9千克,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质效稳步提高。资源利用指数为132.8,比上年增长2.5%。海洋原油增产量占全国原油总增量的近七成,海上风电发电量超1000亿千瓦时,海洋能源供给能效再上新台阶。海水淡化日产规模比上年增长7.7%,海水利用规模稳步扩大。全国新增用海用岛面积39.7万公顷,涉及投资超8484亿元,海洋空间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部署煤炭安全稳产保供工作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18/4b76982ceaba46e7bb364f64b90ee48e/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的新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通知,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炭稳产保供。


通知指出,各产煤省(自治区)和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好煤炭稳产保供相关工作,持续抓好监测调度,不断优化生产组织,积极稳妥推进煤矿复产达产,加快联合试运转煤矿验收,推动煤炭产量平稳回升,为经济增长和能源保供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通知对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发挥进口补充调剂作用、推进煤炭接续产能建设提出要求。


15.2026年8月中国绿证价格指数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18/c52a7869bd3f4f31a716237a6cce4be8/c.html


2026年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8月中国绿证价格指数。


2026年8月,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收于202.6点(以2025年1月为基期100点),环比下降9.1%,同比下降17.0%。2025年1月以来,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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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wsqtkz/202609/t20260920_1166890.s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的新闻,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全国碳市场发展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并于9月15日在“2026年中国碳市场大会”上正式发布。


《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我国碳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制度体系步入新阶段;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交易合规管理提质增效;数据质量管理持续巩固;数智化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积极探索;国际合作纵深推进;发展成效日益凸显。


《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6)》提出,下一步,中国将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和有偿分配,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交易主体的类型和数量,加强市场交易监管,因地制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设。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7.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qhjd/202609/t20260921_1168942.s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的新闻,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实施,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常态化监管,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技防优先,强化科技赋能与源头管控;坚持精准治理、常态化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坚持守法引导、宽严相济,严惩恶意违法,对轻微违法主体加强守法帮扶引导。当前要着力抓好推进全领域监管、狠抓执法办案、强化以案促改三项工作重点,从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升协同联动效能、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四个方面部署11项具体措施。


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方面,《通知》强调,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一并惩治上下游关联企业,实现“一案多查、全链条追责”;对近年查处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加强大案要案指导,用好专案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手段,强化办案指导。


18.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再破万亿,负荷创历史新高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0/bd277235282140f4b43e9e0f5f0af3d9/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全社会用电量再破万亿,达到103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达到15.6亿千瓦,较上年最大负荷高4969万千瓦,共有7天超过上年最大负荷。


1—8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17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第二产业用电量452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工业用电量44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8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第三产业用电量142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1147亿、695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5.1%、42.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1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


19.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37e463f44fbd44ed9b0fdf4833c3aacd.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的算力设施,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43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


《通知》提出,在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等领域,对照《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评价指标体系》,推荐一批能效、碳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绿色算力设施,包括智算设施、通算设施、超算设施等。


《通知》要求,推荐的算力设施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算力设施产权清晰,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二是审批手续完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三是除公共机构、金融领域算力设施以及智算设施外,算力设施的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上架率不低于60%;四是算力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电能利用效率、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一定水平;五是推进设备布局、制冷架构、供配电方式、单机柜功率密度及系统智能运行策略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六是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无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垄断行为、较大环境/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整改及失信名单等。


相关单位自愿参与,对照《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并编制《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自评价报告》。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于2026年11月16日前将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意见及自评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26年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9.2%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2/b73b5b9624074b51a21f2d32e19b47e1/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2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全国各电力交易机构完成交易电量7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56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9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819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729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782亿千瓦时。


2026年1—8月,全国各电力交易机构累计完成交易电量5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402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5%;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46173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5627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5638亿千瓦时。


2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2/80504e4223fe473195bf7e2eac21dede/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2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28日,根据国家能源局2026年标准化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2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83号),下达2026年能源领域849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450项标准修订计划及56项外文版翻译计划。


22.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部署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摸底工作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wsqtkz/202609/t20260923_1174316.s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的新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摸底工作,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管理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也为碳市场的公平、公正交易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此次将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管理体系、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和使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情况开展评估,全面掌握企业碳计量管理现状和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结果“一次审查、两方采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碳计量审查结果,可供生态环境部门在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及日常监管中采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填报,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


此次计量审查将实现“问题整改—线索移交—结果共享”闭环,对评价为“A”级的企业,实行计量器具配备溯源情况免予现场核查等激励政策,推动审查结果与碳核查工作深度衔接。


23.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西北监管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电力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3/ad4e328a364b4134b9b97ca9b6eda76c/c.html


2026年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东北监管局、西北监管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电力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某公司在参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公司在陕西沙河抽蓄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2026年7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公司在甘肃某热电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4.关于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3/aaadb598d4cc4c0a92585bfd26c8728e/c.html


2026年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


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007个,其中风电项目29个,光伏发电项目3972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3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94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


25.2026年9月24日国家继续实施调控,成品油价格适当调整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9/t20260924_1407824.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中东地缘局势复杂多变,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快速上涨后回落,近日又再度冲高。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国家继续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自9月2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830元、80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395元、385元。


26.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1—8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hvPlB_Mh0IlPJtkPngL0Q


2026年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1—8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


截至8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1.03亿千瓦,同比增长11.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6.3%;风电装机容量6.93亿千瓦,同比增长19.6%。1—8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942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3小时。


27.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变速抽水蓄能工程全面蓄水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24/4885b738ab78472caab4573319afbaa3/c.html


根据科技日报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的新闻,近日,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变速抽水蓄能工程——广东肇庆浪江抽蓄电站上下水库同时启动蓄水,推动工程建设正式进入投产冲刺阶段。


该电站上下水库海拔落差约440米,分别建成高94米、长530米和高73米、长595米两座大坝,总库容约1800万立方米,相当于1.3个西湖。蓄水充足后,电站每小时可将112万立方米水能转化为120万度清洁电能,满足约20万大湾区居民用户一天的用电需求。


该电站在我国南方首次应用“蓄补结合,分级控制”的新方式蓄水。作为我国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肇庆浪江抽蓄电站安装我国首台国产变速抽蓄机组和3台常规定速机组。其中,变速抽蓄机组可改变7%的转速实现抽水功率约50%的大范围调节,更好促进风电、光伏等波动性新能源稳定接入电网。


28.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召开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座谈会

链接:https://www.miit.gov.cn/gyhxxhb/jgsj/dzxxsnew/gzdt/art/2026/art_9714e6067f114e7e9f895eda122b9aa2.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的新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工作协同,凝聚合力,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6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召开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座谈会。会议围绕储能产品及系统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规范管理等方面听取意见建议,探讨以标准化、安全化举措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新型储能产业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兴支柱产业,当前产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产业健康规范发展:一是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强化锂离子电池生产质量管理等国家标准落地实施,全面提升储能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补齐细分领域标准短板,加快制定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组安全等级评价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三是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完善产业治理机制,常态化推进政企沟通交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健康协同共进。


29.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00dd9284b8c6479dbba8ec8895d1abec.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24日,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2026年度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


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园区,可自愿申报。


以下单位不得申报:近三年未正常经营生产(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事故、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从事垄断行为;督查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受到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动态管理情况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30.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8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f5b-DSOT44Vog-v4TVAeg


2026年9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8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2026年8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3.54亿个,环比增长15.75%,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370.96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2.12亿个,占比60.04%。本期核发2026年7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3.23亿个,占比91.41%。


2026年8月,全国交易绿证6055万个,环比增长11.13%,同比增长25.18%。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52万个,环比减少0.25%,同比增长44.86%。2026年8月,全国单独交易绿证3503万个,环比增长21.21%,同比增长13.91%。其中电量生产年为2024年的绿证交易164万个,平均价格0.61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5年的绿证交易1586万个,平均价格3.21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6年的绿证交易1753万个,平均价格6.32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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