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607/t20260714_1406507.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15日发布的新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第4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签后公布,《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交易中心对发生在交易现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交易现场包括交易中心的业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等场所区域和电子交易系统。
《办法》共7章47条,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部门职责分工、数智创新、安全保障等内容,要求交易中心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等现场管理职责。
第二章服务保障,要求交易中心对业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等场所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做好项目登记、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开标、评标专家盲抽、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审等服务保障。
第三章全过程记录,要求交易中心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书面资料、电子数据、音视频资料等进行记录保存,明确保存方式、保存期限、调取程序等要求。
第四章异常行为提醒,要求交易中心对可能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行为进行提醒纠正,督促引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在交易现场规范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章违法线索报告,要求交易中心运用数智技术,对依法掌握的招标投标交易信息进行穿透式分析,发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涉嫌违法的,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规定交易中心不履行现场管理职责以及违法泄露信息、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规定细化落实要求、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内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251121/content.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7月15日发布的新闻,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国税务行政处罚标准统一,税务总局起草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询截至2026年8月13日。
3.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607/t20260717_1162081.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13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要求,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编制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阶段目标,到203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二是细化主要指标,沿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环境整治数量”指标,扩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增加“地下水污染源监控点位污染指数降低比例”“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指标。
三是部署五方面任务,包括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四是安排七项专栏,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工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和再开发利用工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专项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以及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专项任务。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607/t20260716_1406530.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17日发布的新闻,《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第44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37条,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明确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及其归集、共享、公示、查询的具体要求,并对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作出规定。
第三章公共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公共信用评价的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和异议申诉渠道,明确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环节,禁止地方自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并要求动态清理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要求,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具体类别、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及解释机关、施行时间等事项作出规定。
5.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0/49d1f73c7afb489aa3ff3375b2da941c/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14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经研究,国家能源局决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6〕75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了总体要求:到2028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一批村镇微能网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所在区域内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运行机制、安全质量等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底,试点成功经验、成熟模式在农村地区有效实践。
《通知》主要按以下方向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在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丰富、有一定能源需求的村镇,构建以绿电利用为核心、非电可再生能源利用同步发展的公益性微能网及互联互济的微能网群。二是在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特色文旅村镇等工商业负荷集中区,以市场化方式打造“电、热、汽、冷、气”多能互补的高效综合能源系统。三是在大电网未覆盖和电网末端供电能力不足、不具备实施大电网延伸覆盖条件或成本过高的边远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在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等地区建设应急型微电网。
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9mQO13MHNEv3pShIJPzqA?scene=1&click_id=226758015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新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质量事故,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6〕7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要求。二是严格规范人员履职管理,包括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招投标环节审核、严格管控项目负责人变更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履职要求。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e27f0b7be4914613ac52b8ac4e6a8c21.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13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组织开展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
参与申报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以下统称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一是申报单位为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的规模以上制造型企业(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或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的达标算力设施(普通算力设施≥3000机架,PUE达GB 40879—2021的2级及以上,智算中心免机架要求)。二是满足关于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的核心指标。三是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四是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及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五是近三年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垄断行为、未被列入失信或整改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将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等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8.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3/cab1eb6727674bcf9a0efea45ed525e0/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6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规划》提出了以下七个方面的规划:
一是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包括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积极推进生物质、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
二是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包括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推动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发展;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提升负荷与新能源的适配性。
三是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包括科学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加快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
四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积极推动全社会自愿消费可再生能源;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入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五是巩固拓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包括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发展;提升新能源电站市场化运营能力。
六是健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包括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法律法规;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素保障。
七是深化可再生能源高水平国际合作,包括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与产业合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治理。
9.《风力发电机组 风轮叶片前缘防护技术规范》等34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7月23日,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叶片前缘防护技术规范》《风力发电机组采用拉挤板材的风轮叶片技术规范》《永磁直驱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技术规范》《双齿辊式半移动破碎站》等17项机械行业标准、《乘用车底盘铝合金副车架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13项汽车行业标准、《生物发酵行业智能制造第3部分:信息管理系统》等3项轻工行业标准、《工业互联网挖掘机智能系统技术要求》1项电子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8月23日。
10.国家能源局印发《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增储上产行动方案(2026—2030年)》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7/a331c1b872314b86a428a846a0bfd38e/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7日,为加快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勘探开发,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增储上产行动方案(2026—2030年)》(国能发煤炭〔2026〕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十五五”时期,鄂东区域煤层气基地全面提质增效,产能产量大幅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发展协同机制更加健全。2030年,鄂东区域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较“十四五”末增加6000亿立方米以上,煤层气产量达到180亿立方米,其中深层煤层气产量160亿立方米以上。
《行动方案》从分类开展资源勘探、梯次推进产能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大配套保障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了任务举措。在分类开展资源勘探方面,综合考虑资源勘查现状、开发时序、空间布局等,将主要区块分为重点增储、积极增储、潜力增储等类型,差异化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在梯次推进产能建设方面,以提高资源动用效率为主线,将主要区块分为持续扩产、接续建产、老区稳产等类型,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任务;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方面,汇聚产学研各方合力,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深化行业交流培训;在加大配套保障力度方面,以“产得好、送得出”为目标,统筹管输设施建设,加强矿产资源政策支持,强化用地用水用电保障。
1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2026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意见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7/7b2a53c8555448efbe5724c07fba7371/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根据《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就2026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12.生态环境部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607/t20260729_1163021.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24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环气候〔2026〕42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以下主要目标:“十五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管控,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及提升全球气候治理影响力等目标,为全面实现2030年、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重点部署了八方面的重点任务举措:一是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二是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三是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四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五是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六是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七是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八是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
13.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链接: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7/t20260728_3994425.htm
根据财政部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2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就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二、自202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下列用途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在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二)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三)水电站的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不包括发电厂房用地)、堤防、护坡、航道(含航道设施)、增殖放流站、过鱼设施、灌溉设施和泄洪设施用地;(四)核电站的堤防、护坡用地;(五)火电厂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六)供电企业的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及其施工临时用地;(七)煤炭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八)矿山企业(含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建材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企业的上述用地在项目建设期间可按本条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6年7月3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电网公平开放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0日。
15.自然资源部公开征求《矿业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链接:https://gi.mnr.gov.cn/202607/t20260730_2935435.html
2026年7月30日,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规范矿业权登记行为,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自然资源部起草了《矿业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
16.自然资源部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
链接:https://gk.mnr.gov.cn/zc/zxgfxwj/202607/t20260729_2935342.html
根据自然资源部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23日,自然资源部修订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3个月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临时用海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管理海域内临时用海的监督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5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可依照《管理办法》申请临时用海许可的情形;2种情形可不申请临时用海许可,依照《管理办法》进行临时用海备案的情形;以及不得按照临时用海管理的情形。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申请材料要求、主管部门主要审查事项、用海期限、用海费用、监管要求等内容。
17.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c46889040a4e48629dc3a60b0e137d25.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69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高,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巩固提升。
《规划》部署了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二是提升产业绿色价值创造能力。三是提升绿色装备产品供给能力。四是提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提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能力。六是健全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七是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607/t20260731_1406815.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6年第45号令,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4〕939号)、《关于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5〕292号)、《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等69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1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就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延长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31/abb5fb7f81ee475fa7d07923c8178e70/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30日,为规范和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国家能源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等16件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
新闻类
20.2026年7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7/t20260717_1406559.html
7月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上涨,本次调价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高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
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自7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00元、290元。
21.关于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0/f978dbe5fcbc4d8085a3909410b9366e/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7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
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3825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378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6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75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清单见附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详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jdlk.renewable.org.cn/card-info-sheet/)。
22.《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发展报告(2026)》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1/2437c9070c7e4c6dba0345791258289d/c.html
2026年7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发展报告(2026)》。
2025年是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与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七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中国油气行业保持战略定力,全力攻坚增储上产,推动油气探明储量保持高位增长,原油产量达2.16亿吨历史新高,天然气产量连续9年超百亿立方米增长,油气产量当量达到4.2亿吨的新高度,自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油气科技创新、上游体制机制改革与低碳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七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油气行业进入“量效齐增与绿色开发”新发展阶段。
2025年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形势:勘探开发投资继续下降,重点地区增速放缓;新增储量规模同比上升,深水超深水贡献大;原油产量小幅增长,六大区产量均同比增加;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超深水与非常规增幅明显;国际石油公司重新聚焦油气主业,低碳转型放缓。
2025年中国油气勘探开发进展:油气勘探深入推进,资源接续阵地加快培育;老油田高效稳产,页岩油先行示范区如期建成;天然气连续九年超百亿方增产,非常规是主力;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生产用能清洁替代成效显著。
2026年国内油气上游发展展望:锚定重点盆地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稳油增气战略;加强技术创新与数智赋能,稳步提升新质生产力;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23.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1-6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2/3b678308556b4df0a574537b59a28731/c.html
2026年7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1—6月份全国电力统计数据。
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0.4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5.8%;风电装机容量6.8亿千瓦,同比增长18.5%。
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392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13小时。
2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4/d35b8a39fb724572b3d3ce3cbed9d4e9/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6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3.73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124.75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2.06亿个,占比55.41%,可交易绿证数量较上月基本持平。
本期核发2026年5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2.70亿个,占比72.38%。本月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绿证核发数量均有所增长,其中常规水电绿证核发增幅最大。
2026年6月,全国交易绿证8273万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4289万个。分电源类型来看,风电、太阳能发电绿证交易规模位居前两位,是市场交易核心品类。
2026年6月,全国单独交易绿证3984万个,市场价格依据电量生产年份呈现清晰梯度,其中电量生产年为2024年的绿证交易421万个,平均价格1.29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5年的绿证交易2816万个,平均价格4.05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6年的绿证交易748万个,平均价格5.96元/个。
25.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4/808ea736bb9741909dd46f8cb32ea0de/c.html
2026年7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
2026年6月,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收于181.0点(以2025年1月为基期100点),环比下跌0.2%,同比上涨23.2%。2025年1月以来,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情况如下。

26.《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4/e7b76d5c25e54353b2ac5d00e3c66725/c.html
2026年7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
“十四五”中国天然气发展回顾:勘探开发多点突破,五年增产再创新高;进口资源持续增长,贸易能力显著提升;“全国一张网”基本建成,储气规模实现翻番;消费规模稳步增长,利用结构向绿拓新;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市场体系日臻完善;理论技术迭代突破,自主化水平全面提升。
2026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3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6%。天然气进口量5738万吨,同比下降3.5%。其中,管道气进口量同比下降1.2%,LNG进口量同比下降5.8%。估计国内天然气消费量(考虑库存变化)21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分行业看,城市燃气用气稳定增长,交通领域LNG重卡用气拉动显著;发电用气基本持平,主要因煤电及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供应充足;工业用气同比下降,主要是部分价格敏感高耗能及低端产业用气需求被替代及挤出;化工化肥用气小幅下降。若四季度中东LNG出口能够基本恢复,市场情绪将有所缓解。但当前欧美天然气补库需求旺盛,欧洲极端高温增加天然气需求,以及我国天然气市场韧性的不断加强。预计下半年,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偏紧,国际气价仍面临相对高位的波动压力。国内宏观经济稳步增长,天然气需求总体平稳。预计2026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435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天然气产量保持增长势头;管道气进口量保持稳定,LNG进口量延续负增长态势。
27.2026年1—6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24.2%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27/560b4ea8e0254484a08ea551ce54bde2/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6月,全国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2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47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5774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501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2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738亿千瓦时。
2026年1—6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36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291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跨省跨区交易电量7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32568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280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1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3985亿千瓦时。
28.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30/cc3544c50d784ed8a3fcb4a5f5693adf/c.html
2026年7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介绍了《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储能产业由商业化应用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为新型储能多元价值发挥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不断完善。按照“先顶层设计,后专项推动,梯次推进”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构建起覆盖全面、衔接有序、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
二是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原则,推动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发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从“十四五”初期的300万千瓦提升至1.36亿千瓦,总体呈现逐年翻倍发展态势。
三是多元技术创新实践持续深化。国家能源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各类技术路线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锂离子电池储能主导,多技术路线并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四是系统调节能力逐步发挥。全国新型储能利用情况逐年向好,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达到611小时、911小时、1195小时,有效发挥系统调节作用。
29.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30/bb571bc20d7445e5ae7d9dc51c3f700d/c.html
2026年7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比超七成,累计装机占比超六成,风光累计装机约19.5亿千瓦、占比接近一半,太阳能发电装机与燃煤发电装机基本持平。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17亿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3.9%,继续保持新增装机主体地位;其中,水电新增并网603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386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并网720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60万千瓦。
二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超四成,全国用的每四度电中,有一度电是风光所发。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9%,占全部发电量的41.2%,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916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315亿千瓦时)之和,可满足全社会近四成的用电需求;其中,风光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6%,占到四分之一,达到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916亿千瓦时)约1.3倍。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1598亿千瓦时,覆盖全社会用电量增量的61.9%。
30.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6年上半年全国能源形势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730/6c60113d8ba5471eb0045cb7b314dee8/c.html
2026年7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6年上半年全国能源发展的三方面成效:
一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上半年,国内油气供应总体平稳有序。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40亿千瓦,规模远超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
二是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国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在去年高基数的基础上保持正增长,为宏观经济总体平稳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新型电网建设持续加快,电网、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等领域成为主要投资增长点,同比分别增长13.5%、21.8%、74.3%;氢能领域投资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比增速超过160%。
三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保持增长,约占全部发电量的四成,高于同期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合计用电量,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总量突破1.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四分之一。我国煤电发电量为2.5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比重降至49.7%,半年发电量占比首次低于50%。
31.中电联发布《2026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链接:https://www.cec.org.cn/detail/index.html?3-358017
2026年7月3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2026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用电量方面,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1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6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1.1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70%。发电量方面,上半年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5%,占总发电量的44.5%,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70.7%;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49.7%,降至一半以下。
《报告》预测,下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统调最大负荷在15.7—16.3亿千瓦。预计到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达到4亿千瓦。
32.中电联发布2026年1-6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
链接:https://www.cec.org.cn/detail/index.html?3-358051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1—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6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
2026年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2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
33.2026年7月3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7/t20260731_1406853.html
2026年7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剧烈震荡,前几日连续大幅上涨后回落,近日又再度冲高,本次调价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高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
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自7月3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上调685元、655元。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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