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自2021年12月3日至今年4月中旬,国资委就强化年工作至少进行了5次部署或推进。4月1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正式推出。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是内在一致的,但各次内容也有不同侧重,捋清楚工作要求,是中央企业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本文梳理了合规管理强化年系列工作要求,供中央企业和合规法律工作同行参考。
一
“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的构成
(一)2021 年 12 月 3 日,国资委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正式宣布2022年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
(二)随后,国资委印发厅发法规【2022】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的通知》。
(三)2022年2月28日,国资委再次召开中央企业强化合规管理专题推进会。
(四)2022年3月2日,政策法规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2022年4月1日,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六)2022年4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再次就指导中央企业健全合规管理发言。
以上,除了相关会议和通知的要求外,《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正式面世,也构成今年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办法”取代“指引”,约束性和规范性增强,已构成新的外部合规义务,办法虽未正式出台,相关内容亦应作为重要参考。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的最新发言,表述上略有变化,故本文也一并将其作为工作要求的一部分。
二
“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的特点
一是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两次专题会均由国资委副主任亲自主持、亲自部署。第一次专题部署会,中纪委国际合作局、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最高检政策研究室有关领导到会发言,商务部、市场监督总局、外交部等参加。第二次专题推进会,是对国资委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的具体落实,国资委党委书记在动员部署会上提出“七个专项治理”任务,强化合规管理位居首位。如此高规格部署法治合规工作,为国资委2005年强化法治央企工作以来所罕见。
二是工作部署更加细致全面。第一次部署会后印发的工作通知,列明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涵盖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管理责任、境外合规、组织基础、合规文化等各方面。第二次推进会,明确强调重点工作要抓好“五个一”,会后通知则再次要求认真开展经营业务合规排查,并再次强调这是一次“全级次、全领域、全方位”的排查。
三是督导验收愈发明确具体。第一次部署会后通知,明确了3个阶段的进度安排,要求强化年工作总结评价须于2023年2月底前报送国资委。第二次推进会后通知,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自今年3月起,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月报,11月1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同时,两次通知都强调,法规局将开展调研检查、上门问诊,强化指导监督,并将有关结果适时通报,“对搞形式、走过程的严肃问责”。
四是再次强调领导责任。上述会议强调,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合规经营是中央企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总法承担牵头落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企业预算保障等工作必须到位。
合规管理强化年标志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是三年合规建设期(2019年至2021年)的延续和深化;强化年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专项行动部署,又有着近期特殊的背景,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因此,解读强化年工作部署,既要回顾过往有关合规、法治、内控、风险管理的系列要求,又要提高站位,结合当下特殊的背景深入理解。
三
“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梳理
合规强化工作,是在前三年合规建设工作基础上的提升强化,不可割裂。我们按照合规指引内容和前三年建设期的工作习惯,按照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合规文化等模块进行分类,将合规强化年主要工作部署梳理如下。
鉴于合规专项排查独立性较强,我们将其工作要求单独梳理,但专项排查仍然是合规强化年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表一:“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梳理表(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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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梳理表(专项治理)
(点击放大查看表格/长按保存图片)
关于专项排查,相关文件强调:
1. 提高认识。针对"七个专项治理"任务,"经营业务合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排在首位,其他六个方面的问题根子还是出在合规管理不到位上,因此加强合规管理是治根本、管长远的,也为其他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长效打下重要基础。
2. 协调推进。2月28日推进会,国资委强调,专项排查工作委内由政策法规局牵头,中央企业也要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对于粮食购销、工程建设、贸易业务、采购招投标、科研经费等已经开展的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仍由原责任主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
强调硬要求和时间节点事项
(一)明确时间节点事项
1. 制定实施方案。本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实施方案,2022年2月底前报国资委备案。
2. 中心组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合规经营理念,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2022年底前至少专题学习1次。
3. 排查情况报告。根据自查情况,编制排查报告,并将《中央企业经营业务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作为附件,于2022年6月底前书面反馈政策法规局。
4. 合规强化年总结报告。合规强化年部署会后通知要求,系统梳理全年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3年2月底前报送国资委。合规专项排查通知要求,系统梳理“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成果, 按照合规强化年通知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 11月18日前报送政策法规局。
5. 设置首席合规官。尽快设置首席合规官,可以由总法律顾问兼任,直接向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6. 总体进度安排。对于风险排查专项:1)全面自查:3月-6月;2)推进整改:7月-9月;3)总结报告:10月-11月。对于合规强化年整体工作:1)部署启动:1月-2月;2)深入推进:3月-12月;3)总结评价:2023年1月-2月。
7. 合规报告(待定)。即时报告: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向首席合规官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续有关进展和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告。定期报告: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全面总结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报送国资委。
特别注意
关于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告,合规强化年工作通知和2月28日第二次工作推进会提出的要求并不一致,且第二次推进会提到的工作总结报告并非专项排查总结报告,而是与合规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告为同一份报告。前者将总结阶段定为2023年1月-2月,并要求在2023年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国资委;后者则将总结阶段定为2022年10月-12月,并要求2022年11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对此,请以国资委后续具体通知为准。如果没有具体通知,我们建议企业以2022年11月18日为节点报送工作报告。因为,2月28日第二次推进会明确提出,“要根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和时间进度,重新梳理调整强化年工作关键节点和进度安 排,确保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也即意味着应以专项治理通知为准。此外,如果《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和施行,2022年年底可能还需要报送年度报告,该定期报告内容与合规强化年总结报告并不完全一致。
(二)明确作为硬要求事项
1. 合规报告。中央企业发生被国际组织制裁、单位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子企业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公司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这是一个硬要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合规报告制度,并明确了报送时限,定期报告还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2. 信息化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级次企业、各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在线系统,充分发挥全留痕、可回溯、易检查的优势, 努力实现"多点联控"与"中心管控"的有机结合。这项工作要作为今年强化合规管理的一项硬措施,国资委将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加快落实。
五
企业梳理“规定动作”的特别提示
1. “规定动作”以国资委要求为准,本文对相关要求的解读仅基于作者工作经验,相关会议和通知的解释权属于国资委。
2. 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基础不一样,落实强化年工作要求,应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阶段性建设目标,实事求是,既及时补课,又统筹推进。
3. 强化年工作不应脱离此前国资委关于法治合规的要求,尤其是2018年11月以来的各项要求。
4. 强化年工作是合规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合规管理具有系统性,应结合国资委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意见、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通知、全面风险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一体理解和推进。
5. 对于央企子企业而言,“规定动作”除了国资委要求,还有集团总部提出的具体要求。
6. 既然是“规定动作”,就有自选动作,有追求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做出特色和亮点。
7. 强化年工作要求是阶段性要求,合规管理永远在路上。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本文仅基于开展合规项目的经验进行了初步梳理,合规强化年工作要求,重在加深理解和对照落实。强化年工作在大部分企业才刚刚起步,笔者将随着项目深入,在有了足够实践样本之后,再就若干重难点问题展开讨论。比如,风险识别清单的瘦身和动态更新、岗位职责清单和流程管控清单在风险防控导向下的整合、四位一体融合工作基于不同场景的突破点、信息化基础体系的初步搭建、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的梳理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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