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9日,安理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超龄劳动者用工新规解读”专题研讨会。活动聚焦即将于7月1日生效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从法律实操与企业用工管理角度展开深度解读。
安理合伙人刘涛律师作为主讲人,在活动伊始指出,新规最大的变化在于打破了以往“劳动保障须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固有认知,转向以“基本权利保障”为切口的管理思路。这意味着,即使不构成标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劳动法框架下的部分保障责任,从而实现对超龄劳动者的有效保护。

针对新规明确的保障范围,刘涛律师结合实务经验进行了细致解读,并提示了相关要点:关于休息休假,规定明确原则上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如需安排,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长及加班费计算的规定;工伤保险是新规重点,目前在北京等地区,社保系统已支持为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且该缴纳义务不能以商业意外险替代。
面对新规,企业应如何应对?刘涛律师给出了具体管理建议:
劳动报酬方面,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积分或实物替代,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保衔接方面,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经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为其代缴养老和医疗保险,但非强制义务。
用工管理方面,建议企业梳理现有超龄用工岗位,避免安排在需要长时间加班或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上;及时变更协议文本,改用符合新规结构的新版用工协议;协议变更与解除条款应审慎拟定,避免直接套用《劳动合同法》措辞,造成不必要的义务负担。
活动最后,刘涛律师提醒与会企业,虽然新规刚刚落地,配套细则尚在制定中,但企业合规管理意识必须先行。在劳动争议裁审口径日益灵活的背景下,企业应秉持“底线思维”,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完善的协议约定来规避不确定性。

超龄劳动者用工的“模糊地带”正在变得有章可循,安理也将持续关注法院、仲裁机构等裁审意见以及配套文件的出台与落实,为企业提供及时、专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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