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3月16日上午,历经13年酝酿和广泛讨论,以及史无前例的八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部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纪录的法律,秉承着宪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精神,体现了国家立法机构对《物权法》立法的严谨,也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重要一步。
作为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物权法》的立法进程:
● 1994年 物权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
● 2002年12月 物权法作为民法草案中的一编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初次审议。
● 2004年3月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明确规定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 2005年6月物权法草案第三次审议。四个月后,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
● 2005年7月10日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 2006年8月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
● 2006年10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
● 2006年12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再次刷新审议纪录。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物权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为对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