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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于收取工本费,共有人每增加一本增加10元/本工本费。
三、商品房预购人在取得所购商品房的产权证之前,不得转让所购商品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取得所购商品房的产权证之前,不得转让所购商品房。
四、个人在取得所购商品房的产权证后,如出售商品房需缴纳的相关税费
印花税:总房款的0.5‰;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契税:普通住宅为总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为总房款的3%。依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
营业税(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5%;依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时隔不久,“国六条”及九部门联合制定的细化政策《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十五条”)又规定了从2006年6月1日起,把时间界限延长至5年,购买住房后的时间不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是否计税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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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 |
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让 |
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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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
普通住房 |
超过5年(含5年)
转手交易 |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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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
非普通住房 |
超过5年(含5年)
转手交易 |
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
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从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起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购买商品房并取得产权证后,如出售,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