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理
安理服务
安理业绩
安理成员
安理要闻
安理研究
    安理文库
    综合信息
法律在线
国际合作
安理图文
联系我们
 
 


物业管理的纠纷与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总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建设与管理的衔接问题。
        迫于竞争压力,很多开发商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往往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或故意向购房者做出许多方面的承诺,如: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等等;而到交房时开发商无法完成承诺内容,遗留下很多问题,为物业管理纠纷埋下了隐患。
        目前大部分的物业公司或是开发商的全资子公司,或是由开发商控股的公司,虽然法律上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实际上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开发商委托或者命令物业公司解决本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物业公司不敢不从,就被牵扯进了纠纷。
        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时,从物业公司领取房间钥匙是交房的最后一个程序,在客观上给购房者形成了一种印象:是物业公司把房交给了我,房子有了任何问题,就找物业公司解决。解决不了,就起诉物业公司,或者拒绝交物业费。
        2、物业公司管理权限不清。
        按照有关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物业管理公约。但事实不是这样,在北京几乎所有项目都没有这样做,只在房屋交付的时候才签订物业管理公约。购房者事先不了解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限,入住后容易发生误解。由于人们消费者意识的作用,很多业主在无法分清物业公司的权限和责任的时候,认为只要交了物业管理费,小区内什么事情都得管,而且要管好,达不到要求就不满意,就会发生纠纷。
        3、收费、服务的项目与标准不明确。
        业主希望物业公司在现有收费基础上提供优质的服务,而物业公司则要考虑管理成本问题,二者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冲突。政府相关文件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与服务标准规定不太明确,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又约定不明。现实中存在的或业主认为的收费与服务不相符,高收费、低服务,多收费、少服务问题,也会引起纠纷。

31  2  3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07 anli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内容著作权归安理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京ICP备05023788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3号楼9层  电话:8610-85879199      传真:8610-8587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