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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管理者收购方式 

 

 

管理者收购(Management Buy—outs,即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2)MBO主要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因此,MBO的财务结构由优先债(先偿债务)、次级债(后偿债务)与股权三者构成。

管理者收购方式

1、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造;(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独立经营的私营企业。

2、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量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达到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3、综合证券收购

它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既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另外,收购公司还可以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来支付价款,优先股虽在股利方面享有优先权,但不会影响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是这种支付方式的一个突出特点。

总之,随着投资银行的介入越来越深和融资手段的多样化,MBO的方式和手段也将丰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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