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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途径介绍 

 
      股权融资
      即是开发企业新发行股权换取新股东的资本金投入,可以简单将其分为上市企业的股权融资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融资。
      非上市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相对容易,难点在于以下:那就是在公司业绩或前景不好新股东就不愿意出资,而在业绩或前景好的情况下原股东不大愿意将公司的收益与别人分享,同时由于国内公司治理制度的不完善,股东普遍希望对公司有控股权,新股东如不能对公司有一定的控制力一般不会轻易投入资金。
公司上市融资则可将融资渠道社会化,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募集资本,房地产企业普遍都想上市圈钱,但国内企业上市本来就不容易,房地产企业更是困难。开发企业上市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好处多多,一来是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二来资金融来后基本没有使用成本,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
 
      合作开发
      开发企业如果占有土地或其它资源,但资金实力不够,可以通过合作开发的形式,引进有资金实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对开发项目进行开发,双方共享开发的收益,共担风险。在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截至日期2004年8月31日快要临近的今天,有不少手里有立项或规划批文,项目用地尚可以协议出让,但没有能力支付土地出让金及承担项目开发资金的开发商,正在寻求有资金实力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开发。
 
      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将财产投资于房地产。
自121号文件出台后,房地产信托出现了所谓的井喷现象,单是去年第四季度就发行了37个房地产信托基金,看好该种融资形式的开发企业很多。但实际上该种融资形式可能对开发企业是好形式,但对投资者还是有不小的风险,就算是第三人为信托提供充分担保,起码也存在回报过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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