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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途径介绍 

 
      房地产行业一直被称为土地加资金的行业,资金在房地产开发中本来就很重要,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牌挂制度的出台与完善,原本大行其道的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被取消,开发土地取得从主要靠关系变得主要靠资金,资金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如何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尽可能多的资金,是各开发企业的重要工作。
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开发资金的筹措: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就是举债,由开发企业向别人借贷,这种方式中最常见的就是向银行贷款,实践中银行一般会要求开发企业或第三人为贷款提供担保,比如开发企业将建设项目向银行抵押作为还款的担保: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向贷款银行抵押,贷款银行在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他项权证后,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发放贷款,并对开发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手段。在国内,由于向房地产业发放的贷款数额过大,央行在2003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件),严格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条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贷款受到很大影响,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由于商业银行普遍认为房地产贷款是其优质业务,商业银行出于利益驱动也并不会停止这一块业务。
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的形式融资,该种融资形式具有股权和债权融资的双重性质。
从理论上来说,根据公司法规定,开发企业在符合条件时尚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形式融资,该债券也属于债权融资,但实践中由于公司债券的发行有严格规模限制,监管部门不轻易批准,故目前还没有开发企业能通过该种方式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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