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银行按揭贷款风险防范 |
|
来源: 作者: |
在商品房按揭贷款中存在着四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每一方当事人在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风险。可以说,在商品房按揭贷款中,银行风险随时存在,且来源多方,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具体而言,银行在商品房按揭贷款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来源于购房人的风险 购房人的风险往往是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贷款人因借款人不依约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所面临的风险。这种风险一般来自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因素。 1、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 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自然原因造成的风险和社会原因造成的风险。前者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因不幸事故、意外伤害、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而失去还款能力可能产生的风险;后者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因所在单位倒闭、撤消、被兼并、政策性裁员等个人无法抗拒的原因而失业,或造成收入下降,致使借款人无法继续归还购房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 2、主观原因造成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可能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而故意违约。当违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超过所带来的损失,如楼价下降,抵押该房价值低于应偿债务和应交罚金时,借款人可能会主动违约,从而使购房贷款存在风险。 (二)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 1、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2、开发商延期交房 3、开发商所建房屋与合同不符 4、开发商所建成房屋存在法律手续上缺陷 5、开发商用“假按揭”的方式套用银行信用 此外,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由于物业管理的原因,也容易造成购房者对开发商不满,从而不积极还贷,使银行蒙受损失。 (三)来源于被按揭房产的风险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