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程序 |
|
来源: 作者: |
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均开设有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开设有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机构除各大银行外,还有典当行、投资机构、房产中介等。各机构在业务操作上基本相同,可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均在房屋评估价值70%以内,还款期限也类似,还款利率一般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所需的材料较多且缺一不可,具体需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