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秘密矢志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商业秘密的属性:实用性、保密性。 特许经营合同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其中对经营诀窍、技术机密等的保密问题十分重要。因此特许经营合同都有保密条款。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乙方(被特许者)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特许人)书面同意,乙方及加盟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乙方及加盟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十年内,不将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他个人、组织、公司透露”。 特许经营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制造出竞争者,为了防止被特许者学到企业的经营诀窍和技术机密后独立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特许人往往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规定限制竞争条款。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被特许者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以及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内,被特许者不得从事与甲方(特许人)业务有竞争性的经营活动’”。同时,特许合同还可以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条款是指特许者要求加盟者与其员工签订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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