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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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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的、技术的和管理的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业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特许双方经常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和地域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 特许权许可使用的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 合同期限短则一年两年,长则十年八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加盟店的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 同时,合同应规定延长或者续订合同的条件和期限。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的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造成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损害被特许者的利益。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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