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7000亿美元。然而,由于过分地强调利用外资也带来了诸如外资投向不合理质量不高、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负面效应。为此,近年来,中国对利用外资政策进行了调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希望外资并购能够做得规范,能够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这些讲话释放出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调整的明显信号,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外资政策调整的思路 近两年来,中国在利用外资的政策上作出了一些调整,并且还要作出调整,归纳起来,这些政策调整的思路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上。 1.引资机制的转变:从行政引资到市场引资。 由于有的地方把引进外资任务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重要指标,中国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引进外资的怪现象。这显然把引进外资的市场行为演变成了行政行为,是引进外资政策的扭曲与异化。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引资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当然是可以想象了。近年来,中国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一些纠正政策已经实施。相当多的地方已不再把引进外资的数量目标作为政府官员重要的考核指标,更重要的是引入了场引资的机制,一些地方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局,进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引资。这种机制的变化意味着地方引资政策的变化,没有了引进外资的政绩冲动,地方政府就会在国家引进外资政策的总体框架下规范运作,就不会擅自出台一些明显优于国家政策甚至违法违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了。 2.引资质量的转变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 中国利用外资正在致力于从“来者不拒”到“择善而从”、从追求数量与规模到讲求质量与结构优化的重要转变。这从近年来中国利用外资政策的变化中可窥见迹象。去年11月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的《中国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称,中国将进一步推动利用外资从“量”到“质”的根本转变,使利用外资的重点从弥补资金、外汇不足切实转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来,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此前,中国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外资在华行为的政策法规。这显然是针对利用外资中加工贸易业务的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现象而作出的,能够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3.引资待遇的转变:从外资“超国民待遇”到国民待遇。 税制差异是超国民待遇政策中最为显著的内容。除了税收法规优惠,外资还可以享受土地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如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采取土地批租的形式向外商投资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这种“超国民待遇”受到市场的极大非议,需要改变。去年10月发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让人们看到了取消“超国民待遇”的最终期限:“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企业所得税法》则最终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统一。 4.引资地区结构的转变:从外资相对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到中西部地区。 中国利用外资相对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相对较少,这种区域结构的不均衡不利于统筹区域发展,是中国利用外资挥之不去的心病。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中部崛起战略过程中,均对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给予特别优惠的政策,中西部省份的引进外资政策将会明显优于东部沿海地区。存200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再次强调,要改善外商投资区域分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正如《中国利用外资“十一百”规划》中所分析的一样,随着东部地区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中西部地区将迎来利用外资的良好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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