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网络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
|
来源: 作者: |
网络言论自由和隐私权保护的措施如下: 1、 供个人主页服务和BBS的ISP必须由相应的专门人员来监管网络中的言论。这些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的培训和学习。而且ISP还每年必须接受国家相应的审查,以决定他们是否由资格和能力来经营这些业务。 2、 对于在ISP提供的BBS版上发表的言论,ISP有审查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权删除那些明显带有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揭露他人隐私的言论,但是删除次序基于对于这些言论的性质能够有确定不一的判断,也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和迹象表明这些言论是侵权的。 3、 美国在《数字化千年之际版权法案》中采取的通知方式可以借鉴和吸收:只要权利人向ISP发出了通知,告知在这个ISP 所提供的个人主页或者BBS上有侵权信息,ISP得到通知后,如果ISP没有证据表明这个言论没有侵权,那么他必须删除,否则权利人可以控告ISP,但如果被指控方也发出反通知给ISP,担保他的言论并没有侵权,而ISP不能对这些言论是否侵权作出判断,那么ISP不必删除这些言论,而其法律后果由发表言论者本人承担。 4、 ISP对BBS的管理,采取限时循环监管制,因为BBS的特点不可能做到实时处理,但我们可以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内,ISP 必须对BBS中言论进行一次审查 并且作出处理,实时删除侵权言论,并且把其余的言论按照不同的可信等级,加以区分。而对个人主页的管理,只要做到第3点就可以了,ISP没有日常检查的义务,法律后果由制作个人主页的本人来承担。 5、将技术管理法定化,以获得法律的有力保障。把技术管理的内容纳入法律体系中,为ISP和公民的行为提供确定的法律指向,为ISP的管理提供法律的依据和保障,以减少纠纷。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