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姚以林律师,安理执行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律业务、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 ★姚以林律师先后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和公证员资格。 ★姚以林律师主要从事并擅长企业改制重组、公司兼并收购、证券发行上市、房地产、外商投资、文化体育及与之相关的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业务。 ★姚以林律师曾经为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电监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商总局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姚以林律师曾经或正在为中国华电集团、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31)、上海海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63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600155)、风帆股份有限公司(600482)、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80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23)、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芳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英斯泰克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置安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并购重组、新股发行、股票增发、改制上市、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 ★姚以林律师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英国德玛集团、新加坡ICH资本集团、德明万银投资有限公司、荣华大光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投资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金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与中信证券、新时代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光大证券等证券公司;与国际国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着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姚以林律师曾为龙苑别墅、名都园别墅、大西洋新城、双裕花园、盈洋商务楼等十多个房地产项目,提供立项开发、房屋销售、按揭贷款、房屋租赁等专项法律顾问。 ★姚以林律师曾经或正在为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金轮影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三里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里艺品中心、杰出制作影视文化发展公司、一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拓亚体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文体类公司,以及港、澳、台、大陆知名人士,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姚以林律师著有《企业的并购重组》、《辅业改制的主要法律问题与操作指南》、《电力集团整体上市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力企业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施MBO的主体选择》、《上市公司MBO的理论基础及法律框架》、《上市公司MBO定价的法律制度前瞻》、《MBO: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企业转让国有产权的法律适用》、《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化研究》、《电力企业境外融资简析》等十多篇论文。 |